问题 | 如何认定酒驾类危险驾驶罪? |
释义 |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该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道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本罪客观方面表示为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是体现了社会公众对于公共交通安全的高度关切,体现了立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的行为的否定评价。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该条文把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机动车和醉酒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规定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对民生的保护。如果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刑法等到实际伤害产生了才予以规制,为时已晚,不足以有效惩治和威慑该类不法行为。 危险驾驶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不需要行为是否危害了公共安全的具体结果,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是对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入罪便准需要注意的地方: 1、酒醉驾驶机动车是否存在抽象危险,即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2、只能以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醉酒驾驶的的依据,不能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危险驾驶罪的依据。酒醉状态是认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前提条件。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 回到本案,被告人兰某某、吴某某醉酒驾驶车辆,虽然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根据二位血液酒精测试,已经超过了80mg/ 100ml,且二位是在道路上驾驶,二人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达到了危险驾驶罪的入罪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