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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案件类型是指什么
释义
    案件类型是指案件按照是否需要提起诉讼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诉讼案件是指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的案件。非诉案件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按照案件的主体可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一、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三、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起诉的依据:
    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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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9:2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