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时,涉及加班费的证据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劳动仲裁证据的重要性及效力判断: 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包括入职、工作内容、约定工资和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具体工作时间、离职等方面的证明。判断证据效力的原则包括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原件优于复制件、法庭主持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其他证人证言优于有亲属或密切关系的证人证言、出庭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证人、多个一致证据优于孤立证据。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劳动合同,没有必须有厂证,加班记录。如果没有加班记录就应该有考勤卡或电子考勤表。另外还需要的前12个月工资条,如果没有必须有银行发薪流水,这样可以按标算出来。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怎么判断劳动仲裁证据的效力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结语 劳动仲裁所需证据应包括劳动者入职、工作内容、约定工资与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具体工作时间以及离职方面的证明。证据的效力判断应遵循以下原则:国家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公证或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有利证言;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数个种类不同但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孤立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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