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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伤第二年保费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在大部分公司,上一年理赔次数达到3次(有些是2次或4次)的,下一年保费会上浮7%左右(有些是10%);上一年理赔次数超过4次的,下一年保费上浮15%左右(有些没有这条);理赔次数达5次及以上,会被“光荣”归入“高风险客户”,来年可能面临保险公司的“拒保”。两车或多车发生事故,还会涉及交强险。与商业险不同,交强险的浮动费率有统一标准:上一年没有出险,第二年保费可优惠10%;第二年继续无事故,第三年保费下浮20%;如果连续三年未出险,最多可下浮30%,即打7折。上一年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达到2次,次年保费上浮10%;根据出险次数,最多可上浮30%。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保监会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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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5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