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规定期限之内通知了保险公司,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双方并未约定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系被保险人的义务,亦未约定履行该义务的时间限制;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