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最多几次? |
释义 | 单位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最多2次。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从受伤的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职工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诉讼时效是十五日。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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