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业务委托书怎么填 |
释义 | 1、首先在当地车管所领取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2、填写当地(市、县)车管所名称 3、填写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4、办理号码牌为你车辆的号码牌。 5、号牌种类根据你的车辆类型填写,例如:私家车的 小型汽车,货车的 轻型货车等。 6、车辆识别代号填写,车辆车架号。 7、填写你要申办的业务即可,例:补领机动车行驶证 8、最后委托人和受托人 签字盖章 、写上日期,委托书就完成了。 注意事项 1. 违章未处理完毕不能申请委托通知书 2. 部分地区委托别人申请时需提供《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二、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第五十二条 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第五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刘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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