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属于重大过失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员工重大过失是没有具体情形的,一般情况下综合考虑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否严重违反损失规程等因素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雇员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情形 (一)对因雇员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由雇主与雇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有对雇员有追偿权。 (二)但《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对雇主与雇员的连带赔偿责任的内部责任份额未作规定。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有的法院支持雇主向雇员的追偿权,有的不支持,对部分追偿还是全部追偿的认识也不一致,造成了相似案件的判决差别很大。此外,对如何认定雇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标准不明确。 二、民事中的重大过失如何认定 重大过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责任人在法律行为能力范围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事故不会发生而未采取措施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为过失,重大过失是一般人都能预见,作为有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却没有预见或预见到但轻信不会发生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一种主观心态。 重大过失是行为人能够预计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只是报有一种侥幸心里,继续自己的行为。 重大过失在各种与法律有关的文章中是常见的。但是,什么是重大过失,很难找出有法律效力的定义。 一般可以接受的定义是,重大过失是过失程度比较大的,可以避免的过失。用比较书面化的形式表示就是:应当预料会发生不利后果,但是轻信可以避免,从而致使损害发生的一种过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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