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可以。一个人是不能签订两份劳合同的,更不能交纳两份社会保险。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签订两份签合同的,那么任何一方单位有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力,严格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