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购房增值离婚后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该婚前房屋在婚前所产生的增值由所有人独自享有,婚后产生的增值由双方共同享有。但该增值是自然增值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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