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2、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3、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4、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5、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6、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20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