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严重行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对象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窃取、收购等方式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