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过户 |
释义 | 需要,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 1、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 2、土地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办理过户。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受让方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6、其他国土部门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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