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企业如何使用项目章来控制项目风险? |
释义 | 1、承包人为何要设立综合部或公务部专门接受函件和发函? (1)便于集中管理,集中处理,防止函件丢失或发函矛盾; (2)利于证据的收集及保存; (3)利于统一决策,重要函件必须有法律人士把关审查后发出。 2、施工企业如何使用项目章,来控制项目风险? (1)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合同的变更必须加盖公司印章,而不能是项目部的印章; (2)项目部印章应在公司留存印鉴,印章上刻制无签约权; (3)与主要材料建筑商进行定期对帐; (4)公司就项目的对外直接付款,要求项目承包人签字确认; (5)与发包人约定,工程款必须进入公司指定账户。 3、如何摆脱表见代理现象,控制采购合同风险? (1)慎选项目经理; (2)管好项目印章; (3)对项目经理的权限作出限定,并明确可能告知第三方; (4)建立风险抵押承包制度。 4、如何控制项目章以及采购风险? (1)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项目章数量,严禁私刻项目印章; (2)项目章上印文,最好有限权范围,譬如仅对某某数额以下合同、签证有效; (3)采购合同应约定,所有涉及材料的数量、价格、质量等往来签证、函件、收货单等必须加盖项目章、材料员和保管员共同签字生效; (4)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证有效。 一、哪些工程建筑项目必须进行强制招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上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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