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未婚先孕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为子女上户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亲生父母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书和亲生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者是非婚生育说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如果是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重婚小孩上户口的方法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新生儿落户期限多长时间 新生儿落户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根据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常住地一般指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如果婴儿在其母亲暂住地出生的,可等其母亲回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后再申报出生登记。 三、单亲家庭给孩子上户口法律怎样规定 法律对单亲家庭给孩子上户口的规定是: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所属的户主、亲属、一方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需要提供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结婚证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