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征收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
释义 | (一)《用地指标通知书》;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基建计划、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四)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改造、扩建单位附原厂区现状图; (五)占用河道、河堤和护堤地、国营林场、集体林地的,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其他有关文件。 行政征收是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性征集一定数额金钱和实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主要由税和费组成。税是国家税收机关(包括税务机关和海关)依法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费即各种行政收费,是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者授予其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作为一种公益服务。行政行为在一般情况下是无偿的,但是如果行政相对人获得多于一般的行政相对人的公益服务,则应支付一定费用。 一、行政征收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征收则是行政机关通过合同方式取得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它主要有以下几种: 1、税收征收。它是行政征收中最主要的方面。 2、资源费征收。在我国,城市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开采、使用国有资源时必须依法向国家缴纳资源费。如水资源费的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等。 3、建设资金征收。这是为确保国家的重点建设,解决重点建设资金不足问题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征收。如公路养路费的征收、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征收等。 4、排污费征收。 5、滞纳金征收。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内容。 行政征收需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项目的处理和认定上,是需要提交上述规定的手续来进行审查的,必须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上才可以进行征收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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