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对财产分割有异议 |
释义 | 财产分割有异议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先由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起诉的时候提供财产清单以及相关的财产权属证明。 一、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能否反悔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没经过民政局备案,是没有生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居多少年才算离婚 分居多少年都不算离婚。婚姻关系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必须办理离婚手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起诉到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不是分居满两年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更不是离婚前必须先分居两年。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分居只是认定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分居时间的长短不是离婚的程序和方式。要想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去办理。 一、离婚只有两个途径: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在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个问题中有一个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需由法院判决能否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三、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三、我想离婚但是老公不离怎么办? 一方不想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法: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2、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3、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4、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5、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6、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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