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课机构退费法律制度概述 |
释义 | 学生因校方原因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可要求退学退费,学校应退还剩余费用。学生在开课前因不可抗拒的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可扣除5%手续费后退还剩余费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阅读,保留维权证据。退费约定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 法律分析 第一,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二,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第三,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拓展延伸 补课机构退费纠纷解决机制简介 补课机构退费纠纷解决机制是指针对补课机构与学生/家长之间因退费问题产生的争议,通过特定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解决纠纷的机制。一般来说,当学生/家长要求退费时,补课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费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具体的退费纠纷解决机制可能因地区而异,可以包括行业协会的介入、政府部门的监管以及法院的审理等。补课机构退费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有助于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补课市场的规范发展。 结语 学生在退学退费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执行不同的退费政策。若学生因校方原因无法完成学习计划,学校应退还剩余费用;若学生因不可抗力原因提出退学退费申请,学校可扣除5%手续费后退还剩余费用。消费者在签订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保留维权证据,协议中约定的退费条款一般以协议为准。补课机构退费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保护学生/家长权益,促进补课市场的规范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