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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再婚登记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吗?
释义
    再婚一般是不需要先到居委会开登记证明的,只要双方带着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一、如何办理结婚证再婚
    再婚办理结婚证的,属于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不是本地户口可以领结婚证吗
    不可以。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丧偶再婚需要的手续有:
    1、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配偶死亡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丧偶再婚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提供死亡一方注销户口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丧偶再婚登记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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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