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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了离婚协议,想反悔可以吗
释义
    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签了以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但是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反悔,法院会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否则将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对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
    一、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之前,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署离婚协议书,重新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原来的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那么双方需到公证机关撤销原来的公证,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书重新办理公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都同意重新分割那么反悔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对自己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在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如果一方对自己的财产认为分割不均的,是需要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受到了欺诈或胁迫才能够重新要求财产分割的诉请。
    二、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更改
    离婚协议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变更,否则不能变更。男女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离婚协议由婚姻登记机关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也可以变更离婚协议。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只受理离婚协议变更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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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7: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