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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案件被告上法院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释义
    交通事故起诉要点:1.明确起诉对象,包括肇事司机、车主、单位;2.收集证据,交警责任认定书是重要证据,可申请复议;3.合理要求赔偿,包括修车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法律分析
    注意收集以下证据:
    1、双方对此次事故应负的各自责任,一般是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2、你为对方所付的医疗费等单据,如果对方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你还要收集你自己因伤受的损失以及车、财物的损失,以利法庭进行抵扣;
    3、如果你们当地对城镇居民户口和农村居民户口赔偿标准不一致,你要重点准备查清对方的户口性质,这点影响是非常大的,虽然你的保险公司出庭时也会提到一些反驳意见,但是,他们几乎是不做调查的。
    交通事故向法院起诉要注意些什么
    第一步: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
    第二步:拿到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合理要赔偿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
    结语
    根据以上证据,起诉交通事故时需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定起诉对象,确保选择正确的被告;其次,收集充分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重要依据;最后,在要求赔偿时要合理,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等各项费用。在人身损害赔偿中,注意误工费的计算,包括看病期间和处理事故后的误工费用。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起诉,并充分利用提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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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