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在看守所可以见吗 |
释义 | 判刑后,留在看守所服刑的人可以会见亲属,但需经办案机关同意。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公安机关批准,罪犯可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每月可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会见人员不超过三人。 法律分析 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拓展延伸 刑满释放后是否可以在看守所探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满释放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在看守所进行探望的。刑满释放意味着犯罪人员已经完成了刑期,获得了自由身,不再受到监禁的限制。因此,他们不再属于看守所的管辖范围。探望通常是针对在服刑期间的犯罪人员的家属或亲友而言,目的是为了保持联系和提供支持。刑满释放后,家属或亲友可以在犯罪人员获得自由后的合法居住地或其他指定场所与其见面。然而,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有所不同,建议相关人员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判刑后的看守所服刑期间,犯罪人员与近亲属的通信和会见需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然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满释放后一般不可在看守所进行探望。刑满释放后,犯罪人员已获得自由身,不再受监禁限制,家属或亲友可在合法居住地或指定场所与其见面。具体规定因地区和个案而异,请咨询当地公安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五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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