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低保户年审新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低保户不予享受低保待遇:   ⒈非生活、上学、工作等必须的原因,办入本旗县市非农业户口不满五年的;   ⒉家中有固定电话,且月话费超过40元的;   ⒊拥有汽车、非营运摩托车、贵重手饰、移动电话、空调、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及饲养观赏宠物的;   ⒋家庭月电费支出超过30元的;   ⒌进行餐饮、娱乐等高消费活动的;   ⒍因家庭成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造成生活困难的;   ⒎人均私有住房面积(建筑面积)超过30平米以上的(因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特殊困难的除外);   ⒏新建住房、购买 商品房 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⒐有出租营业性门点的;   ⒑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⒒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   ⒓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不配合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及审批机关调查核实的;   ⒔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就业介绍或不参加社区公益性劳动的;   ⒕经查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⒖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实,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经街道或社区评议委员会表决不应纳入的;   ⒗有购买股票或其它投资行为的;   ⒘有多名法定 赡养 人,且法定赡养人中有一户有赡养能力的;   ⒙有法定 抚养 、 扶养 人且法定抚养人和扶养人有抚养、扶养能力的;   ⒚人户分离的人员,享受户籍所在地低保待遇一年以上,仍在本旗县以外居住的;   ⒛其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3 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