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父亲是公司员工身亡公司有丧葬费我的公司也有亲属身亡丧葬费请问这两个冲突吗可以同时申请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丧葬费是给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因为疾病或者不是因工伤而死亡的,所发的丧葬补助费。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带着死者在派出所开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到社保局领取的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明和领取丧葬费的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去社保局的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去办理丧葬费领取的相关手续。同时还要带上领取人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去领取。法律依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员工支持的直系亲属死亡,如何计算丧葬费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的计算办法:如果是因工伤而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是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丧葬费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请问法院扣丧葬费合法吗? 丧葬费,是指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支出,我国现行法律对丧葬费实行定额赔偿方式,即一次性定额给付,与实际支出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之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父亲因病去世,公司只支付了5000元的丧葬费,问问还有其它费用吗? 丧葬费计算标准企业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父亲是农民去世了,我可以向我的工作单位申请抚恤金和丧葬费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失业者死亡有丧葬费和抚恤金可以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如何计算丧葬费用? 法律分析:职工家属死亡是否有丧葬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 助费: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 ;一周岁至10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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