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抗辩权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包括双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顺序应当明确以及如果先履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则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法律分析 先履行抗辩权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点:首先,双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其次,债务的履行顺序应当明确;最后,如果先履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则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拓展延伸 先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要件?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要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须为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适用于双务合同,即合同双方互有债务互有权利。 2.须有对待给付: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即对方未履行自己的债务,先履行方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3.须先履行方有债务:先履行方才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果先履行方没有自己的债务,则无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4.须先履行方拒绝给付:先履行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拒绝给付的对象应当是对方。 综上所述,先履行抗辩权包括四个要件:须为双务合同、须有对待给付、须先履行方有债务、须先履行方拒绝给付。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先履行抗辩权,则对方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的,先履行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先履行抗辩权是《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内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因此,双方当事人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债务的履行顺序应当明确,如果先履行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则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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