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拿回来,但要接受处罚。无牌无证的摩托车被派出所扣押是可以拿回来的。通常这种情况只要有购买摩托车的发票,就可以到派出所拿回摩托车到交警大队上牌照;如果没有发票,可以向你购买摩托车的原车主索要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