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分割财产。 一、民法法规关于婚内财产分割问题 婚内财产分割之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除此之外,婚内请求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内转移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认定婚内转移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