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卖方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3、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一、卖方延期交房能否解除合同 1、卖方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3)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交房流程是什么 交房流程如下: 1、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交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人到约定地点领取通知书; 2、购房人按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收楼部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楼事宜; 3、开发商及物业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备设施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需要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领取房屋钥匙,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