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担保人亲自签字,是否有效? |
释义 | 担保人未签字的担保无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需要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才能成立。即使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了,但未签字的担保仍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也明确,未明确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的签字不支持出借人要求担保责任。 法律分析 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担保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未经担保人亲自签字的法律效力如何确认? 确认未经担保人亲自签字的法律效力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定签字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签字人的法定能力、签字的形式要求等。其次,需要考虑签字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以及签字是否受到限制或无效的法律约束。此外,法院也会综合考虑签字的背景、意图以及相关证据来判断法律效力。最后,如果争议发生,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决定签字的法律效力。总之,确认未经担保人亲自签字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结语 担保人未签字的担保不具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合同书形式的合同需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方可成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时,合同亦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的签字不支持保证请求。确认未经担保人亲自签字的法律效力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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