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等,需要承担的责任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