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是否有离婚权利?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公务员离婚的相关情况和程序。根据宪法,公务员离婚在制度上不存在障碍,但实际操作中仍需遵循相应规定和程序。离婚途径有两种,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凡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公务员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等材料。离婚前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如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书面离婚协议和财产清单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宪法,公民享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因此公务员离婚在制度上不存在障碍。尽管公务员在离婚时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但在实际操作中,组织上并不需要批准,单位也不会过多干涉公务员的婚姻自由。因此,从制度上来看,公务员离婚是毫无限制的。 一、离婚途径: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等。 三、公务员协议离婚的程序: 1、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前需要做的准备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要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身份证,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涉及孩子抚养的,需要准备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结语 公务员离婚在制度上没有任何限制,但需遵循相应的规定和程序。离婚途径有两种: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登记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中载明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内容。诉讼离婚则需要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并去法院起诉离婚。凡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公务员协议离婚需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离婚前需要做的准备包括准备好书面离婚协议、当事人的身份证,以及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准备好财产清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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