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纠纷的赔偿标准如下:依法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