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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婚姻法离婚婚前彩礼归哪方?
释义
    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施行,旧的婚姻法同步废止。男方婚前给的彩礼离婚时一般情况下是归女方,但需退还若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结婚并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婚约当事人死亡。自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实施,旧的婚姻法已同步废止。通常情况下,男方在婚前所给的彩礼在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则需退还。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 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超过两年的;3.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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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6: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