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形下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 法律客观: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我国冤狱赔偿实行的是“无罪羁押赔偿”原则,只有在受害人没有犯罪的情况下被错误羁押,才能获得国家赔偿。对于非刑事司法赔偿,遇到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3类司法行为可以申请,即: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民事、行政判决错误,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如果认为判决错误,要通过上诉、申诉程序解决。此外,对《国家赔偿法》实施前的冤假错案的善后处理,要依据当时的政策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