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派遣协议,劳动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用工单位的义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及数量限制,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动派遣单位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劳务派遣发生的侵权责任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