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承租人的义务: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的义务: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