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责任书的效力。 因为事故双方的签字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民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定书中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等问题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进行申请复核。也就是本文所述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的复核问题。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内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核的方式。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到场,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故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需要拿书面的复核申请,当时出具的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情况,去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