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交通肇事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
释义 | 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营养费,其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的营养费一天大概多少钱? 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各地不同,会有差异,一般范围在10-30元/天。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的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如何算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一般来说,营养费必须要赔偿的,在做伤残鉴定的时候,法医会根据请求,做出伤者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期限,后续赔偿也是根据鉴定意见里的相关期限来计算。各地实务标准也不同,上海一般一天20-40元。 交通事故的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受害人伤情轻度以上,有辅助治疗的必要为前提,假如医疗机构认为伤情较轻,不需要赔偿辅助治疗的营养费,不需要赔偿营养费。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该内容由 罗建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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