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月几号前要把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完?抄税和报税完后是否要将抄报税信息读回开票系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总的一条原则是,除农产品收购发票外,其他发票必须自该开具之日起90天内进行认证、申报抵扣。抄税日期为每月8日以前,增值税报税日期为10日以前,所得税为15日以前。抄税和报税完后是要将抄报税信息读回开票系统。购发票时,持IC卡和发票准购证去税务局办理,购买回来后,将IC卡插入读卡器中,读入到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中,用以开具发票时所用,抄税根据当地税务规定的抄税时限(一般是次月的1-5日),将本月已经开具使用的发票信息抄入到IC卡中,然后打印出纸质报表并加盖公章,持IC卡和报表去税务局大厅进行抄税。 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