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辖区内一般不准转学。 可以看看自己孩子想转学到济南市槐荫区符不符合上述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