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申请人的案件处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由于律师会见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申请人的案件可能会在此期间内暂停处理。但是,此举并不会对申请人的案件处理造成不可弥补的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律师和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的正常联系和谈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法院应当及时处理当事人的起诉状,但对于无法即时处理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七日内通知当事人。 总之,在律师会见期间,申请人的案件处理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得到解决的,不会对案件处理造成不可弥补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