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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的草案,劳动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见或要求增加新的内容,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
    3、劳动合同书应由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并注明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订立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的流程为: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2、对新入职员工履行告知义务,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实告知新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以及新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30日。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
    4、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
    5、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什么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呀,什么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享有各自的权利。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在劳动关系运行中,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都是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一、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是什么?
    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入职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还需要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单项劳动合同。
    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劳动合同订立程序合法,即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合法以及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等原则;
    3、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4、劳动合同需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四、劳动合同订立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可以,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包括: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实际上事实劳动关系中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后果不仅是付双倍工资,公司拒绝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可以自离。而对于劳动者来讲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也不是只有劳动合同。
    相关内容: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一、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1、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职员可以直接提出希望签署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吗?
    1、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
    若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2、职员退休后再入职不能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要格外小心。因为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楚,但仍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予保护,譬如社会保险、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报酬福利等。而在劳务合同中则不同,双方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尤其是劳务提供者一方,更应当在劳务合同中详细约定各种条款,包括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约定清楚,否则吃亏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不管是北京地区的用人单位,还是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双方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等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时候,直接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劳动合同应当用什么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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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