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预签约操作过程主要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公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一定的签约期限以及奖励政策,以有利的政策促使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如果签订协议达到一定的比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咐激房屋征收决定,则补偿协议生效;如果没有达到比例,则终止征收程序。法律依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实施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根据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征收程序。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的户数比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九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