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保证人的罚款数额 |
释义 | 1.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应对保证人处以罚款;若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串通,协助其逃匿或者明知其隐匿地点而不向司法机关提供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现有司法解释,罚款的数额标准为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2.此外,如果被保证人即刑事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此时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为限。 3.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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