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延期需要以下条件: 1、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具备条件,施工企业已确定; 4、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合格,建设资金已落实;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6、应委托监理的,已委托监理; 7、其他规定条件。 一、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具备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签订的条件是:1、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2、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3、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4、承包人是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二、工程竣工验收需要什么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7、其它有关资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施工单位检查竣工工程质量;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所有问题;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6、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和施工过程中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交质量检验报告; 7、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8、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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