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延时间,投标人可以进行追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延时间或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追偿,包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投标人因此蒙受的损失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履行义务。招标人不得推迟开标时间、更改投标文件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等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被损害的投标人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损失,招标人不应当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一方未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其履行;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违约金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约定支付的钱款。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既不能显失公允,也不能显得过高或者过低。” 综上所述,如果招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拖延时间、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者更改合同条款损害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有权要求追偿,应当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