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规,招标人可以进行追偿。如果招标文件中附带的标的物质存在问题,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可以向供应商或承包商追偿,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以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为准,并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履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履行职责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标准,使得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五百八十条规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一般由违约方承担。” 因此,如果招标文件附带的标的物质存在问题,招标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或承包商追偿,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具体的赔偿金额应当以实际所遭受的损失为准,并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