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身份证明;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等;一方的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等;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 一、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材料 (一)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相关证据。 (二)债权人已履行给付义务或者其他约定义务而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银行汇款凭证、或者在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三)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把配偶另一方也列为共同被告。 (四)有证据证明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可根据情况选择提供或者不提供。 二、债权人起诉需要证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议的主张有职责提供证据,在诉讼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以下是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一)提供能够证明、关系存在的借券、借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无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二)有保证人的,应提供保证人的姓名、性别、年纪、工作单位和住址;保证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保证协议的应提供书面保证协议或保证条款。 (三)有质物的,应提供典质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手续。 (四)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手续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手续。 (五)关于共有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有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