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
释义 | 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赞成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的观点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30天辞职的初衷是为了保证用人单位有充足的时间调整生产和工作任务,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工作,稳定生产和工作秩序,是为用人单位创设的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可以放弃该项权利,无需等待30天,直接要求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二、反对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的观点认为,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其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明确的期限,并非是立即或办理交接手续后离职,此三十天仍然属于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内,劳动者还有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和获取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剥夺,否则可能转化成用人单位违反劳动者意志,单方提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员工提出辞职后尚在30天通知期,要求撤销辞职书,如何处理? 员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员工的权利,是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的,因此,员工一旦提出辞职(已书面送达辞职书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在30天通知期届满后即终止。至于员工提出撤销辞职书,即提出不辞职,要求继续在用人单位处工作的,这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同意。风险提示: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公司不能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法律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解除。如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将加重劳动者的义务,会因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风险提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约定,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劳动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辞职,发生纠纷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仲裁,即员工离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即可。除非用工单位能举证证明延长通知时间的必要性。用人单位约定比法定时间更长的离职通知期存在法律风险,用人单位需慎重考虑。风险提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一、劳资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平等协商;二、资方只有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资方遇有下列情况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四、当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要注意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到,自己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这类被裁减的人员。 员工未提前30天通知辞职,要赔偿一个月工资吗? “未提前30天通知需支付一个月工资”这类提前约定在损失产生前就已经约定好赔偿金额,性质偏向惩罚性。“未提前30天通知离职的,需要向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类约定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属无效约定。风险提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员工犯错,公司能否要求其重新竞聘上岗? 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达到劳动合同解除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而是保留劳动关系要求劳动者重新竞聘岗位的,属于公司自治自由,劳动者应按公司要求重新竞聘。同一公司的同一岗位,在较短时间内不能约定两次试用期,但不同岗位的可以与员工协商约定。风险提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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