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优惠政策。 2.积极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要大力倡导高校毕业生发扬自强自立的精神。 3.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 4.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4.逐步实行省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 5.加大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